福安市金湖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伊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船台船坞及码头技改工程(造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公开项目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现有工程概况
目前厂区建设有1万吨级船台、5000吨级船台、5000吨级浮码头、1座数控车间以及1栋3层办公楼、海关监管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本次技改工程是在已有船台、码头的基础上,按照现行环境保护要求,对现有工程进行全面改造,以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二、技改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船台船坞及码头技改工程(造船)
建设性质:技改
行业类别:金属船舶制造(C3731)
地理位置:位于福建省福安市甘棠镇国泽村
投资总额:16523万元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28059.3m2,利用现有工程用地,不新增占地,年造船3万载重吨(不涉及修船及船舶拆解)。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安市金湖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安市甘棠镇国泽村
联 系 人:郑利如
联系电话:13004915357
四、环评单位名称
深圳市伊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详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通过电话、邮寄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福安市金湖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